正義網成都10月29日電(記者 傅鑒 通訊員 鄧斐文)昨日,記者從成都市成華區檢察院獲悉,近日,該院以開設賭場罪將利用網絡賭球的王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準逮捕。經查明,王某等用於賭博網站賭資轉賬流水金額達16億8千萬元。
   外派出差人員 境外學習“業務”
  2012年起,王某來到成都,在一齣租房裡,為謀取非法利益,經營代理了一境外賭博網站,其註冊的皮包公司,每日都有大批量的資金轉入轉出,引起了銀行方的註意。
  銀行方上報給公安機關後,公安機關偵查發現這是一個團夥作案。王某安排一名同伙在境外,根據賽事情況發展,和參考其他博彩公司賠率,為該賭博網站更新賠率;同時,安排他人搭建非法的第三方支付平臺,進行賭資結算;併成立了幾個“皮包”公司,為賭博網站進行賭資交易於轉賬業務。
  他們為賭博網站進行資金結算,並從中收取手續費獲利,從2012年到2014年,經查明流水金額高達16億8千萬元,他們獲利約1600萬元。
  成都男輸掉20萬 世界杯後被行政處罰
  據警方查明,在該網站註冊投註的至少有10餘萬人,分佈全國各地,而在成都,警方掌握了一些賭客資料。
  據瞭解,數額最大的一位成都人方先生,截止到2014世界杯後,輸掉了20餘萬,“他成了家,也有了小孩,我們對他實行拘留14天的行政處罰,那個時候他老婆才曉得這件事。”辦案檢察官表示。
  “從法律規定來看,如果一個球迷下註幾百上千元去賭哪場球贏,肯定是賭博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可以進行治安處罰,若以盈利為目的提供場所給他人賭博,或聚眾賭博,或以賭博為業的,更要追究刑事責任。賭博金額超過5000元的就構成賭博犯罪了。還有聚眾的莊家,或者是以賭博為業的,更要追究刑事責任。”辦案檢察官說道。  (原標題:成都一網絡賭球團夥被批捕 流水金額達16億8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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