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中紀委監察部網站昨日刊出《如何進一步健全反腐倡廉法規制度體系?》一文,提出推行新提任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從業、財產、出國(境)等有關事項公開制度的試點,抓緊制定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核實辦法,加強報告核查結果的運用和違規懲戒力度。此前,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推行新提任領導幹部有關事項公開制度試點。
  在昨日的央視《新聞聯播》中,中紀委副書記李玉賦表示,要以改革精神推進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目前,中紀委按照三中全會關於全面深化改革的總體部署,正在分專題進行研究,拿出具體的實施方案,在此基礎上,統籌兼顧,循序漸進,一項一項地抓好落實,有的改革工作明年就要見到成效,有的制度規定要深化探索,逐步完善。
  健全報告個人事項制度
  《如何進一步健全反腐倡廉法規制度體系?》一文是中紀委監察部網站刊登的三中全會《決定》解讀系列報道之三,此前兩篇是《如何加強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保障》和《為什麼要形成科學有效的權力制約協調機制》。
  文章強調,著力健全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制度。推行新提任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從業、財產、出國(境)等有關事項公開制度的試點,抓緊制定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核實辦法,加強報告核查結果的運用和違規懲戒力度;建立健全對國家工作人員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的管理制度,制定配偶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任職崗位管理辦法,強化對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的監督。
  文中提出,防止利益衝突是現代廉政立法的基礎,要進一步完善市場機制,重點解決公共資源配置、公共資產交易、公共產品生產等領域中利益衝突問題。要進一步完善利益衝突迴避制度,重點完善公務迴避、任職迴避、地域迴避制度,並嚴格執行公職人員行為限制和領導幹部親屬經商、擔任公職和社會組織職務等相關制度規定,防止領導幹部利用公共權力或自身影響為親屬和其他特定關係人謀取私利。
  反腐法規建設要先易後難
  該文章稱,三中全會《決定》專門就健全反腐倡廉法規制度體系提出了明確要求,體現了必須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對腐敗的理念。要研究論證以懲治和預防腐敗為統領的法規制度體系,採取先易後難的方法,切實加強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建設和反腐敗國家立法,成熟一個出台一個,逐步形成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備、有效管用的反腐敗法規制度體系。
  文章稱,從長遠看,反腐倡廉法律法規應當由反腐敗法這樣的廉政基本法和有關單行法律、配套法規組成。從近期看,應重點做好反腐敗單行法律和配套法規的立法工作。要健全腐敗案件揭露、查處機制,完善保護證人、舉報人制度;完善懲治貪污賄賂和瀆職侵權犯罪法律法規;規範國家工作人員從政行為方面的法律規定,健全完善防止利益衝突法律法規;開展反腐敗國際合作,健全防範腐敗分子外逃和追逃追贓機制。
  官員財產公開的新探索
  中央黨校黨建部教授張希賢對記者表示,“新提任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從業、財產、出國(境)等有關事項公開”是一個新的提法。之前已有部分地區推行過官員財產公開的試點,這種試點是全面的,實行起來阻力會比較大。“而新提任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從業、財產、出國(境)等有關事項公開說白了就是‘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這樣,阻力會相對比較小,可以說是官員財產公開的新探索。”張希賢說。
  中共中央黨校黨史教研部副主任謝春濤表示,新提任的領導幹部就是要升職、提拔的領導幹部,這樣的人很多,目前已經有多地進行試點,在官員提拔公示中不僅公開其職務信息,也公佈官員自己申報的財產,包括家裡有多少房子、有多少車、大概有多少存款,一旦被舉報虛報並查實,就會影響升遷。
  謝春濤也稱,新提任的官員會越來越多,且“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容易推行,如果不願意公開就別升官。他介紹,相關試點當前主要在縣級的科級幹部中進行,多地試點效果都比較好,因此被寫入《決定》中,既然寫入就肯定要推廣,層級會越來越高,範圍會越來越廣。
  北京大學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薑明安表示,領導幹部報告個人事項制度已建立和運行多年,“但這項制度如果沒有公開,其作用就會打折扣”。薑明安說,三中全會提出新提任領導幹部有關事項公開制度試點,體現出分步驟實施的特點,即先拿新提任領導幹部做試點,這意味著今後將會逐漸公開所有官員包括財產情況在內的有關事項。
  據報道,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今年中曾完成一份名為《改革跑贏危機的行動路線》報告並向中央提交,報告提出分步推進官員財產公開:首先,加快從內部申報轉向外部公開,報告建議儘快形成國家層面的行動計劃,爭取2-3年內推動重要官員及其直系親屬的財產、就業、出國情況從內部申報轉向外部公開。其次,制訂官員財產公開的過渡性改革方案,在操作上可實行三個“率先”:一是新當選或新任命官員率先公開;二是新任官員中領導幹部率先公開;三是財產中不動產率先公開。
  ◎ 相關新聞
  各地試點
  幹部財產公開
  早報訊 去年開始,珠海橫琴、廣州南沙新區、韶關始興縣在廣東率先對官員財產公示進行了試點。據報道,橫琴新區試行了處級以上、不包括廳級官員的個人財產內部公示制度,相關幹部官員財產情況通過內部網絡,向橫琴新區全體官員及員工公示。而《廣東省從嚴治黨五年行動計劃》明確提出,探索實行黨員領導幹部家庭財產申報併在一定範圍公示制度,2014年前完成試點,在此基礎上逐步推開。
  另據報道,浙江溫州洞頭縣、江蘇磐安縣和灌雲縣、重慶巴南區等地也在試點擬提拔領導幹部任前財產公示。如重慶巴南區紀委針對擬提拔任用的新領導幹部,不僅包括個人財產狀況公開,還包含了擬提拔對象的婚姻狀況,其子女的婚姻狀況以及財產狀況等,其中,個人財產狀況除包含收入、金融理財產品、註冊個體工商戶等領導幹部重大事項報告涉及的內容外,還增加了擁有私家車的情況。灌雲縣2012年5月17日制定出台了《新任科級幹部財產申報辦法(試行)》,在灌雲廉政網對新任科級幹部進行任職前公示時,將其申報的個人財產情況對社會公開,並對公示情況,實行比例不少於全部人員的30%的抽查。同時,向社會公開舉報電話和舉報郵箱,全天候接受群眾監督。
  今年1月,珠海市委書記李嘉曾透露珠海擬對新提拔的副處級以上幹部試行財產公示,珠海市紀委書記王衍詩此後對媒體表示,該項工作還在研究之中,一旦條件具備,便將積極穩妥推進。  (原標題:新任幹部試點曬配偶子女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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